2001年3月1日凌晨,一位浑身是血、已处深度昏迷的中年妇女被紧急送往上海市某中心医院。经医生检查,她胸部有4处刀伤,其中一个伤口距离心包只有一厘米左右。
护送她到医院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,男的叫晓京,17岁;女的叫小雨,18岁。小雨自称是伤者的女儿,说晓京是她的男朋友。 她是如何受伤的?凶手是谁?因刀伤属非正常伤,医院按规定报了警。区公安分局刑警迅速赶到医院。见到刑警,小雨告诉他,伤者是她的母亲,她就是凶手。 为了查明真相,刑警将两个年轻人带回了警署。经讯问,警方了解到,这起凶杀案是他们两人共同进行的,警方立即拘捕了这两个年轻人。 事发当晚,小雨的父亲老郑正在单位值班,对家里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。当警方给他打电话告知这一切时,他如雷轰顶。他跌跌撞撞地赶到医院,看到了像血人一样的妻子。 老郑怎么也不敢相信刺杀妻子的凶手会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小雨,他悲痛欲绝地问在场的人:"到底为什么?她为什么要这样做?她母亲爱她、关心她,有好的东西都给她吃,每天都保证她一个苹果,昨天中午,她妈还跑着出去给她买两个肉包子让她吃了上班,她为什么要这样做?" 而小雨用来刺杀母亲的凶器,正是母亲每天给她削苹果用的那把水果刀。 在拘留所,小雨这样陈述自己的犯罪原因和动机:"在家里,我没有做人的感觉,像一只小猫、一只小狗被关在家里,一天给三顿饭而已……在他们眼里,我就是事事要依从他们,事事都需要他们安排,没有他们的安排我就一无是处……的确你们是生了我,养了我,但是我并不因为这个就一定要处处服从你们,就好像一生一世欠着你们,我应该有我自己的生活,我不能为了你们把我的一切都葬送掉。我越来越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对我来说是一种障碍,不除掉障碍,我永远没有自由,永远不能有自己的生活……" 为了弄清小雨刺杀母亲的真实动机,法官特地带小雨找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咨询,在心理专家的引导下,小雨渐渐地打开了心扉,谈出了多年压抑在心头的苦恼。一个家庭的悲欢往事,就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一点点浮现出来。 我的父亲是上海人,1968年初中毕业后去内蒙古插队,年过三十才与当地一位高中毕业的姑娘结婚,1982年生下了我。16岁就离开了上海的爸爸,在内蒙古一呆就是30年,直到1998年才携妻女迁回上海。 老夫妻俩都是历经生活磨难的人,他们希望自己的独生女儿比自己幸福,希望我将来过得比他们好。他们每年都要给我拍许多照片,将幸福的时光一点点地珍藏起来。他们自己省吃俭用,生活上却从不让我受一点点的委屈,我要什么,只要提得合理,他们宁愿自己勒紧腰带也要给我买回来。 每天早晨,母亲总是将早饭和牛奶都给我准备好了才赶去上班,每天下班回来总是亲自给我削好苹果,一直要看到我吃下去才放心。后来我也上班了,母亲又担心路上不安全,每天坚持接送我上下班。 她对我物质上可以说是无微不至,几乎什么事情都是她安排好的,我根本没有操心的必要。 我不能说她不爱我,可是她的爱让我心里发慌。我不愿做一个永远被她看守的,没有自我、没有自由的囚徒。在他们身边我从小就感到非常的压抑,母亲不喜欢我交朋友,连孩子之间的正常交往也是不允许的,不只是男孩子,女孩子也不行,她更喜欢我呆在家里。从小到大,我几乎没有朋友。 有一次,父母一起外出办事,说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。我心里暗暗地高兴。等他们一走,我就给几个同学去电话,约她们来家里玩。这是我第一次邀请同学到家里来玩,我兴奋极了,将玩具,还有小人书都抱出来与大家分享。没料到,我们说说笑笑正玩得高兴时,母亲突然回来了,她铁青着脸站在门口,用冷冷的眼光扫视着我们,然后指着我的同学凶巴巴地吼道:"你们统统都给我滚出去。" 同学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,一溜烟地都跑了。我感到自己很没面子,我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。 他们走后,母亲大声地斥骂我,并严厉地警告我,以后不准再将同学往家里带,并要我作出保证。骂过了训过了后,她又告诉我说:"你现在还小,不知道社会有多复杂,社会上的人不可能像你父母一样所有的事都是为你好,离别人远远的,就不会上当受骗,就不会受伤害。" 第二天,被母亲轰出家门的同学见了我说:"你母亲好厉害好可怕。"同学的话让我无地自容,我第一次为母亲羞愧。 发生了这件事后,母亲对我很不放心,她开始亲自接送我上学,她不允许我跟同学交往,每天放学铃一响,她就带我回家。回到家,我不能出去玩,只能看书学习。如果他们要外出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时,她就会用一把铁锁将我锁在家里。我只好趴在窗前看在外面玩耍的小朋友,看他们溜旱冰,玩游戏,追逐嬉闹。 有时,我实在憋不住想出去走走,母亲坚决不让我出去,似乎我一出去就会被人掳走似的。如果我说想出去买点东西,她会说,需要什么我给你买回来。除了上学,我几乎一步也不能离开家。 这样的日子就像坐牢一样难受,我没有朋友,没有一个可以说说心里话的人,有的只是孤独与寂寞。 而母亲却认为她这样做全是为我好,她说她是担心我没有识别能力误入歧途毁了一辈子的幸福。 有一天,我实在忍无可忍,我对母亲说:"你这样把我关在家里,哪怕把大门锁起来,但是如果我要改变或者我要学坏的话,你这把锁又有什么用?"我是想告诉她,将我囚禁起来、看管起来,并不是一个好办法,那么多孩子都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玩耍,也不见得都学坏了。可是母亲听了勃然大怒,她认为我是想气她,是想和她对着干,她暴跳如雷地辱骂我,指责我。我的自尊在她的辱骂声中轰然倒塌。从那以后,我总是心情抑郁,感到非常沮丧,我曾几次试图以自杀来摆脱这一切。 在家里,性格内向的母亲是一家人的主心骨,她对我的学习抓得很紧,她要求我每一次都要考得最好,常常,我会因为只考了第二、第三名而受到母亲的责骂。这使我觉得,即使我做得再好,也很难使母亲满意。从小到大,她从没夸奖过我,连一个赞赏的眼神也没有过。渐渐地,我对她产生了畏惧心理,心里对她怕得要命,从小就是这样,我不敢对她说话,更别说顶嘴了。在她面前,我只有听话,只有服从。 第一次产生自杀的念头,是上小学三年级。那时,我在班上算是成绩好的学生,但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拿到第一名。那次是期末考试,我只考了第三名,担心回家受罚,我不敢将成绩单拿回家。在学校挨了半天,也没想出个逃脱惩罚的好办法。最后我只好将成绩改了,将第三名改成了第一名。 可是,拿着被涂改的成绩单走在回家的路上,我心里充满了恐惧,离家越近,我心里越害怕,我担心被母亲察觉了,那样我将会受到更大、更重的惩罚。思前想后,我觉得似乎已没路可走了,于是我一头扎进了路边的一个水塘。 没想到水塘的水不深,我没有淹死,呛了几口水后,我浑身湿漉漉地爬上了岸。衣服湿了,我不敢回家,我一边坐在水塘边等着衣服晾干,一边哭着,我不知道回去以后等待我的会是什么。 等衣服干了回到家,已经很晚了,母亲追问我干什么去了,我没敢说出实情。侥幸的是,母亲没有察觉到我涂改了成绩单,也许是看我考了第一名吧,她竟没再追问下去。 对母亲,我时常会有一种陌生的感觉,我好像面对的只是一个长辈,一个我所要尊重的人,但并不是我可以倾诉、可以依赖的亲人。我很羡慕那些能趴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,很羡慕那些搂着母亲的脖子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的孩子。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,我很迷惑,说她不爱我,可她为我付出了那么多,生活上的事,她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。可是要说她爱我,她对我的态度总是冷冷淡淡的,对我的要求近乎苛刻,她从不跟我聊天,从不问我在想什么,也从不问我想做什么。在她面前,我经常很自卑,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一无是处。 父亲是个性格较外向的人,小的时候,我更愿意跟他亲近。那时候,父亲把我视为他最大的骄傲,他喜欢将我带到单位同事或亲友面前炫耀,而我,喜欢这种被人重视,被人肯定的感觉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对父亲越来越失望,我发现他真的很无能,他对我母亲言听计从,我跟他说的一些话,他都会告诉我母亲,因此弄出许多是非。渐渐地,我对他也彻底关闭了心灵,很少跟他讲心里话了。 我在家里更加沉默寡言,读书、写作成了我最大的爱好。我看的书五花八门,什么书都看,文学、历史、军事、科学什么的,全都看。书打开了我的眼界,可以这样说,我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超过了许多同龄人。可是父母却看不到我的成长,在他们眼里,我仍然是一个什么都不懂,事事须听他们,事事都需要他们安排的低能儿。可是在内心深处,我其实早已把父母踩在了脚底下,我认为自己的思想,还有知识和能力已远远超过了他们。 这种内心的不平我无处诉说,而真实的我又不被父母了解和认识,我越来越感到压抑,心理上也越来越不平衡。这种精神状态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学习,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,初中毕业时,我没能考上高中。那时,我们全家从内蒙古迁到上海快一年了。 虽然父母为我没能考上高中痛心疾首,伤心不已,但是已成舟,他们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。 1999年9月,我在一家酒店谋到了一份工作。在那里,我认识了晓京。晓京比我小一岁,初中毕业后没能考上高中,也到酒店打工,我们刚好分在一起工作。在接触中我发现,他很善良、很单纯、也很坦诚,有许多现在很多男孩子没有的优点,我不知不觉地对他打开了心扉,我向他倾诉了自己的全部苦恼,讲述了自己内心和父母亲的紧张关系。晓京非常同情我,他的同情抚慰了我,使我的心理得到了满足。其实我需要的更多是心理上的、感情上的,可是父母没给我,但晓京给我了。 我和晓京的感情迅速升温,很快就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。可是我的父母对此却一无所知。 虽然我已经18岁了,已经工作了,可是父母仍对我不放心,在他们的眼里我好像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、单纯的孩子。凡是我上下班,他们总要亲自接送。为了防止我乱花钱,他们规定我每月的工资全部上缴。我感觉到,只要他们在,我永远不会有自由,永远不会有自己的生活。 小雨被拘捕后,在监狱里写下了《我的认识书》。在"认识书"里,她把父母比作种花人,把自己比作一粒种子,每当种子要冲破阻力萌芽生长的时候,种花人总是说,你不要出来,外面的世界太残酷。 可是她的父母却没意识到,他们费尽心机万般呵护的种子已不能忍受种花人的束缚,她开始思考如何摆脱束缚和障碍,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即将降临到他们头上。 2001年1月,晓京因为小雨的事和同事动手打架被酒店辞退,晓京刚走,小雨也立即辞职不干了。小雨不敢将这一切告诉父母,她担心父母知道了她和晓京的关系会阻拦她,会失去行动自由,所以她每天仍不动声色地照常"上班"。但是要使父母不产生怀疑,她必须每月按时把600元工资交给家里。在晓京的帮助下,第一个月的钱总算凑齐了。眼看着交2月份工资的日子一天天逼近,小雨再也筹不到钱了,她一筹莫展。 一筹莫展的小雨认为,自己被逼到这种地步,全是母亲的错。长期积压在心里的怨恨使她决定除掉母亲,彻底从她的管制中解脱出来。 2001年3月1日凌晨,小雨与晓京按约定在一家娱乐城碰了头,两人商量好后,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,小雨知道父亲在单位上夜班,家里只有母亲一人。他们偷偷摸进了家门,母亲正熟睡着,小雨拿起枕头死死捂住了母亲的脸,惊醒过来的母亲挣扎着和他们扭打在一起,混乱中,母亲被连刺数刀。母亲受伤后,拼命挣扎,并不断向女儿求救,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:"求求你,我真不行了,你们把我送医院吧,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,有什么说不开的呢……小雨,你没有良心啊!" 听到后面这句话,小雨呆住了,过了片刻,她说:"这些都是你逼出来的。"说着就哭了。小雨和晓京将母亲送到了医院。 母亲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才醒过来,醒来后她对丈夫说的第一句话是:"快点快点,去看看女儿,她现在怎么样了?" 2001年6月,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小雨和晓京提起公诉。得知这个消息,母亲的反应再次让人震惊,她宁愿相信女儿的所作所为只是一时的冲动,她不愿意女儿在监狱里度过最宝贵的青春时光,为了减轻对女儿的处罚,她决定为女儿聘请律师。 2001年7月15日,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了本案。小雨的律师在庭上为她作了辩护。法庭认为,小雨和晓京在实施犯罪过程中,主动将母亲送到医院抢救属于犯罪终止,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罪行,属于自首情节,另外考虑到晓京在实施犯罪时未满18岁,而被害人即小雨的母亲一再要求宽大的请求,所以法庭依据《刑法》有关条款,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小雨四年六个月、晓京三年的刑期。 在法庭上,小雨与母亲见面了,这是出事后,母女俩第一次见面。母亲哭着问:"妈妈希望你有出息,处处为你想,我想不出你为什么一念之差会做出这么严重后果的事?" 开始,小雨只是流泪,后来她说:"我真的很后悔,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你,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。" 小雨并没有正面回答她为什么要刺杀母亲,也许她真的感到内疚和后悔,她不忍心再指责伤心的母亲,不愿在法庭上再控诉已经伤痕累累的母亲。 无论小雨有什么样的理由,杀人总是违法的,更何况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。但是,仅有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惩罚是远远不够的,对发生悲剧的原因的追问和思考,也许更具有社会意义。 毋庸讳言,即使在今天,仍有许多孩子生活在中国式的"温情专制"里,仍有许多孩子被"爱心虐杀"。当专制披上了温情的外衣,孩子的感情即使被伤害了千百次,大人们也会视而不见,而孩子的反抗更成了大逆不道。当爱心成了一种虐杀,即使孩子发出了呼救声,大人们也会睁只眼闭只眼,充耳不闻。因为,对中国式的"温情专制"和"爱心虐杀",历来不乏唱赞歌的人,他们认为,只要本意是为孩子好,那么无论是怎样的管制和惩罚都是顺理成章的,都是可以理解、可以容忍的。 正是这种冷漠和怂恿,一个又一个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。 |